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國內差旅費管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辦事效率;同時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保證差旅費的支出的合理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因公出差員工。
第三條 基本概念
本制度所稱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異地洽談業務、開發市場,協調關系或處理公司事務,開會、學習等活動。
差旅費是指員工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含參加培訓、會議)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章 出差審批
第四條 公司人員因公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相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工作目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 出差審批單
公司人員出差都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見附件),寫清楚出差地點、預計時間、出差目的、差旅費分項預算、交通工具;住宿情況特殊,需說明情況;出差申請單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其出差費用不予報銷;總經理省內、外出差由上級部門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省內、外出差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省內、外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一般人員省內、外出差,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副經理審批,由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 費用標準
第六條 城市交通費
指公司員工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按規定等級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工作、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相對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省內出差除處置應急事項外,一律不得乘坐飛機。省外出差應優先選擇高鐵、動車等交通工具出行。路途較遠或任務較急或因返利、促銷或季節性折扣等原因,機票價格明顯低于高鐵、動車等其它交通工具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未經審批乘坐飛機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鐵車票價格部分由個人負擔。經批準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可憑據報銷。
交通工具 級 別 |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
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飛機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
公司人員 乘坐標準 |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
三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住宿費
指公司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公司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住宿。
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如下表:
序號 |
地區 (城市) |
住宿費標準 |
淡旺季浮動標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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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季期間 |
旺季上浮價 |
上浮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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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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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市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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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北?。ㄊ仪f)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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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西?。ㄌ?/p>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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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內蒙古(呼和浩特)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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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遼寧?。ㄉ蜿枺?/p>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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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連市 |
350 |
7-9月 |
420 |
20% |
8 |
吉林?。ㄩL春)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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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黑龍江?。ü枮I) |
350 |
7-9月 |
420 |
20% |
10 |
上海市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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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江蘇?。暇?/p>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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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浙江?。ê贾荩?/p>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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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寧波市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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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徽?。ê戏剩?/p>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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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福建?。ǜV荩?/p>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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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廈門市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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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江西?。喜?/p>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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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山東?。希?/p>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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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青島市 |
380 |
7-9月 |
450 |
20% |
20 |
河南?。ㄠ嵵荩?/p>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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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湖北?。ㄎ錆h)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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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湖南?。ㄩL沙)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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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廣東?。◤V州)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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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深圳市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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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廣西(南寧)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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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海南?。ê?冢?/p> |
350 |
11-2月 |
450 |
30% |
27 |
重慶市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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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四川?。ǔ啥迹?/p>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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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貴州?。ㄙF陽)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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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云南?。ɡッ鳎?/p>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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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西藏(拉薩) |
350 |
6-9月 |
530 |
50% |
32 |
陜西?。ㄎ靼玻?/p>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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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甘肅省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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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青海?。ㄎ鲗帲?/p> |
350 |
6-9月 |
530 |
50% |
35 |
寧夏(銀川)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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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新疆(烏魯木齊)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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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補助費
伙食補助費指公司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伙食補助費用?;锸逞a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本市行政區域內(除礦區、城區、御東區、開發區外)出差按每人每天60元標準包干使用,省內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標準包干使用。省外出差西藏、青海、新疆為120元,其他地方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第十條 市內交通補助費。
市內交通補助費指公司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市內交通費用補助,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本市行政區域內(除礦區、城區、御東區、開發區外)出差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省內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出差人員由接待部門或其他部門提供交通工具的,向接待部門或其他部門交納相關費用,該費用包含在市內交通補貼內,不得另行報銷。公司人員帶公車出差的不發放市內交通補貼。
第四章 報銷管理
第十一條 差旅費負擔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公司負擔,不得向其他單位轉嫁。
第十二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及憑據
1、城市間往返交通費:包括火車票、火車票訂票費、機票、機場建設費、乘坐飛機的人身保險費、船票等與所乘坐交通工具有關的必要支出,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往返交通費支出憑合法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2、住宿費:員工出差住宿費憑合法有效票據在規定的限額內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負擔;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或住在親友家無住宿費發票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3、伙食補助費:按照標準包干使用,不再憑票據報銷餐費。
省內出差伙食補助費按規定標準報銷;省外出差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報銷。
4、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報銷。
5、出差人員當天往返的,憑出差審批單、城市間交通費報銷有關費用。
6、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出差報銷時限及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完畢后應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內向分管副總經理匯報工作,提交“出差報告”。于一周內(但不得跨月)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領用等手續。
2、差旅費報銷時應當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或住宿證明)等憑證。
3、出差人員報銷,費用額度在審批的《出差審批單》費用范圍內的,應先交其部門領導審核,再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最后由總經理批準后可予以報銷;超過額度的,須經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再按程序報銷。
4、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 財務審核
財務部門收到出差人員填報的差旅費報銷單,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五章 特殊事項說明
第十五條 會議及培訓
公司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報銷費用時需附會議和培訓文件;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按有關會議和培訓費規定執行,由會議、培訓舉辦部門按規定統一開支的,不再發放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
第十六條 無票住宿
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或住在親友家無住宿費發票的,不予報銷住宿費。需在出差審批單說明,經批準后,可以領取伙食和交通補助;如接待單位,食住行全包,則不得報銷全部補助,往返出差地點的途中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
第十七條 派車出差
派車出差,除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外、不再報支交通補貼。其過橋、過路、修車、燃油等費用報銷另行規定,不適用本差旅費管理范圍;
自備車出差(公司不提倡),因不在單位車編內,需提供當日加油或過路費等票據,按到達出差地公路客票或火車客票票額報銷。
第十八條 出差途中的特殊事項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時,打電話向上級領導請示,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出差結束,需要順路探親或在出差地逗留時,應在出差審批單說明或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延長期間差旅費不予報銷,但可報銷回程車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補助,其中: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于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規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的天數(扣除回家省親或逗留的天數)和規定標準予以報銷。
第六章 監督問責
第十九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本部門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
第二十條 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部門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不按出差審批制度執行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行為。
2、虛報冒領差旅費的行為。
3、違規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行為。
4、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行為。
5、轉嫁或接受轉嫁差旅費的行為。
6、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行為。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按虛報金額的2—5倍處罰;給公司造成其他損失的需予以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由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